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杜绝区域内行业协会商会组织排除、限制经营主体平等准入的行为,全面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现就开展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加强和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和监管为重点,从治标和治本两个维度,严格监管、综合施策、全面规范各类收费行为,完善监管机制,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
二、规范对象
全市行业协会商会。
三、主要任务
(一)严查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1)禁止排除限制市场准入行为,行业协会商会不得滥用行业影响力排除、限制本行业经营主体平等准入,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准入权利;
(2)禁止从事垄断行为,行业协会商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或者实施垄断协议,进行固定价格或划分市场等;
(3)严禁不正当竞争行为,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发布虚假广告,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竞争;
(4)加强反垄断合规指导,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对会员开展反垄断合规培训,提示会员不得以行业协会为平台或者媒介从事垄断行为。
(二)清理查处违规收费
(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
(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
(3)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4)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5)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
(6)强制经营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7)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8)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三)加强协同监管
(1)加强与民政、发改、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通报行业协会商会登记、监管、违规处置等信息,避免监管盲区;
(2)将其违法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限制参与政府购买服务、评优评先等活动;
(3)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搭建政企沟通、资源对接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支持等服务,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4)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政务网站、新媒体平台公开行业协会商会监管信息,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
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8日